市规划局出台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城乡规划有了监察
4月6日,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全面启动,到2007年12月结束。近几年来,我市努力探索并建立起了较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但是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为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特出台《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部署、落实、整改三个阶段进行,用两年的时间,到2007年底要实现以下总体目标:全面树立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机制;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使城乡规划行业系统作风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