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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实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违反城管法规将受重罚

            日前,笔者从我市城管执法部门获悉,为更好地落实城市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从4月1日起,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重罚。
            这些管理法规包括:不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沿街经营门店不将物品放置在室外,一律进店经营;不乱扔乱倒垃圾污水、乱扯乱挂物品或擅自设置广告牌匾及乱贴乱画“野广告”;按照“门前三包”要求,及时清理门前堆放的杂物,打扫好门前卫生,清除沿街墙壁、店铺、广告站牌及树木、线杆上的“野广告”;自觉拆除沿街遮阳棚、门前违规灯箱广告;未经允许,不沿街悬挂布联及标语牌;车辆要在停车泊位有序整齐停放,沿街单位要安排专人规范门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装载渣土、废料的货运车辆进入城区要自觉封盖严密,不要造成泄撒;从事休闲娱乐、生产经营、建筑作业等活动,要自觉控制声响,不产生噪音污染;沿街露天烧烤、餐饮摊点应立即停止经营;未经规划许可,不能从事建设活动,不能私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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