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泰山11年,消防员张康荣获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张智凯 审核 陈茂荣)6月26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的决定》,泰山风景名胜区泰山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张康被授予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

张康自2014年9月加入消防救援队伍以来,坚守在泰山之巅11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守护泰山及游客生命安全的使命,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获评“山东好人之星”“齐鲁最美消防员”等称号。张康参加工作以来,累计参与救援任务1400余次、大型山岳救援40余次,冒着生命危险挽救了120条生命,在“2022年弘德楼山岳救援”“2023年雨夜尧观顶救援”“2024年狮子峰山岳救援”等急难险重救援任务中无惧危难、主动请缨,圆满完成救援任务,充分展现了消防指战员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良好形象。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好典型培育工作,引导全体指战员向榜样看齐,切实担负起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的新职责、新使命,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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