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年俗 | 有一种温暖叫回娘家
大年初二,天气晴好。在山东,出嫁的女儿大多选择初二、初三携女婿和外孙带糕点、烟酒等礼品回娘家,娘家也要准备一桌好菜与厚礼招待亲人。
大年团圆礼俗是年节的重头戏,回娘家更是必不可少的章节。在1881年出版的《增修登州府志》中,关于春节期间“回娘家”的描述简约而传神:“大抵初一日贺父党,初二日贺母党。至初三日,黎明再设祭,焚彩挂,谓之‘送神’。女归贺父母,婿亦来贺,始及妻党焉。”
正月初二回娘家,既增强了女儿和娘家间的情感凝聚,也维系着姻亲关系的稳定。在山东各地传承至今的民间口承文学中,“回娘家”可谓超级题材。在绘画、诗歌、小说、小品、相声、双簧、说书、戏曲等多种文艺形式中,都可找到“回娘家”的影子。
有一种思念叫团圆,有一种温暖叫回娘家。不同年龄段的女性,“回娘家”的情感相似。当女性经由婚姻离开原生家庭,创立新家庭,两者之间依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女性依恋家人,也依恋自己童年成长的地域。
回娘家不仅是女儿的专利,孩子们回到姥姥家也满心欢喜。姥姥家的风土人情,是大多数人记忆深处最温暖的部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娘家对女儿的眷顾,因为爱其孩子,实质是对女儿之爱的传递。(卢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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