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保群众“带”在身边的头盔正确“戴”在头上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赵峥)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是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然而,很多群众只是带着头盔,而非戴上头盔。7月5日,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获悉,城东交警按照“紧抓源头,再抓宣传,后抓查缉”原则,构建了覆盖辖区村镇、校园、社区及各类头盔群体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确保群众“带”在身边的头盔正确“戴”在头上。

      大队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的第一道防线。民辅警向外卖骑手发出“头盔佩戴、安全守护”的文明倡议,提醒他们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大队加大与共享单车企业的沟通联系,每日将巡防中发现的头盔受损等情况推送给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力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大队全力做好家校教育工作,到辖区学校开展座谈会、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落实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民辅警利用家长等待接送学生的节点,深入学校周边开展面对面宣传劝导活动,着重对一盔一带安全提示、佩戴安全头盔小常识等进行讲解。民辅警还深入学校开展“保护生命、从‘头’开始”进校园主题宣讲,利用“户外课堂”实景教学的方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鼓励小学生们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带动家长遵规守法。

      大队严格规范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将农村宣传发动工作做得扎实到位,到辖区村庄开展座谈交流。民辅警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利用宣传警示牌向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劝导活动,提醒广大村民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巧用微信群推送《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实现矩阵宣传效应,强化村民参与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

      大队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不佩戴头盔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路面查处率、劝导率,并按照“三个一律”,形成见违必究、见违必劝的整治氛围。民辅警坚持处罚前开展“一分钟”教育,让群众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交警城东大队将进一步践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督促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让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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