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丨企业拖欠支付货款 法院冻结钱款促执行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张汶宁通讯员 石兆慧审核 王天姿)今年4月份,泰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企业采取冻结欠款等措施,仅用两周时间就将370余万元款项执结到位,有力保障了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解忧、护企业发展。
泰安某建材公司为山东某建设集团供应混凝土,供货完成结算时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了还款时间及数额。后山东某建设集团履行第一期债务后未再还款,泰安某建材公司多次索要余款无果后,将山东某建设集团诉至泰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山东某建设集团偿还泰安某建材公司货款360万元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泰安某建材公司向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辅助人员第一时间完成受理案件通知书、风险告知书、执行通知书等工作后,将案件转入快执团队。快执团队承办法官通过保全措施,冻结山东某建设集团部分钱款,并传唤山东某建设集团主要负责人到法庭做其工作,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及对企业形象的不良影响,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山东某建设集团最终将货款、利息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370余万元通过法院一次性支付给泰安某建材公司。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近年来,泰山区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执行改革,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成立了由1名员额法官带队,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2名法警组成的快执团队,进一步加强执行管理,完善快执模式,密切工作衔接,严控执行节点,加快执行节奏,缩短执行周期,运用快查、快控、快执、快结的办案模式,按下执行快进键,跑出执行“加速度”。今年第一季度,快执团队共执结首次执行案件172件,执行到位金额2777.34万元,结案平均用时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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