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已批准30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4月27日,国家药监局再次审查批准1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4月27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30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规定的人群。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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