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政府示范创建进行时丨市城市管理局: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 积极为泰安法治建设贡献城管力量
中华泰山网讯(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为目标,着力打造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推动工作上新台阶,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贡献单位、泰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十面红旗、全省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创新推行的“柔性执法”模式在国家级工作信息予以推广,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三级指标和经验推广项目均圆满完成。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建设规范体系
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法治建设工作内部考核机制,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法十余次,同时,市城市管理局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严格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全年共征求法律顾问咨询意见200余件次,为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市城市管理局强化地方立法,推动出台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三部。其中,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弥补了我省垃圾分类立法空白,打造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泰安样本”。
落实“三项制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城市管理局创新建立五级法制审核制度,从源头上减少风险,自建局以来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诉讼案件。市城市管理局完善行政处罚公示制度,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全部通过信用中国平台予以公示,公示率达100%;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使用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平台,建立执法巡查日报填报系统,通过“互联网+监管”,实现执法全过程的“可视化”。市城市管理局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对企业、个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市城市管理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用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学法用法工作,每年开展普法培训40余次,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等2300余人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设置法治宣传点20余处,开展法治教育“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店铺、进机关、进工地、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1200余次,现场解答1.2万余人次。市城市管理局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在局微信公众号“泰安城管”开辟专题栏目“城管视窗”,发布了2020年泰安市城管领域十大典型案例,采取描述基本案情、解释法律规定、邀请法律顾问专家点评的方式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深入了解城管执法工作,自觉文明守法。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加强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完善城管执法标准规范、强化执法公开、创新普法方式等方面狠下功夫,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