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家庭教育注入专业司法力量,力求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

      多方联动建立“三阵地”

      打造家庭教育指导全方位体系

      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阵地,筑牢家庭教育指导防控网。岱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岱岳区妇联、岱岳区民政局成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及因监管不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工作模式,为提升家庭教育监护能力搭建司法平台,同时,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融为一体,切实增强学生和家长的法治意识。

      打通家庭教育指导站辐射阵地,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向前一步”。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在岳峰中学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适时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宣讲、未成年人“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家长课堂、读书会等活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有效衔接。

      筑牢家庭教育部门联动机制服务阵地,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级”。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家庭教育指导合力,会同岱岳区妇联、岱岳区关工委联合签订《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合作的工作衔接制度》,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制定特殊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网格化”+“送法入乡村”

      构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新格局

      在社区网格基础上,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网格化”新路径,形成“网格员+检察官+家长”的多元工作模式,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状况,通过网格员深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与经历、生活状况、亲子关系、涉罪原因等,从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和关爱工作,同时,依托“网格化”家庭教育指导模式,确保网格员能及时发现相关线索,检察官能提前介入筛查,切实排查家庭内部存在的涉未安全风险隐患,有效促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以“送法入乡村”赋能乡村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乡村法治资源相对薄弱等问题,岱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宣传、“线上+线下”结合宣传等形式,让法治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倾斜。该院深入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的解读,建立因需普法机制,根据不同年龄孩子的身心特点量身打造课程,开展“订单式”普法。

      坚持精准滴灌“三模式”

      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

      调查评估案件化办理,开启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量身定制”模式。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证人及走访邻居、学校、社区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评估,“量身定制”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将家庭教育指导对象分为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违法未成年人监护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疏于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监护人等类别,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强制型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预防型家庭教育指导、保护型家庭教育指导等,精准施策,规范督促监护工作。

      涉未案件由专人团队办理,构建“1+1”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一对一”指导。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实行检察官对同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管到底的办案模式,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心理介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一次性完成。

      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构建“1+N”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为罪错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岱岳区人民检察院帮助家长深入了解如何教育保护孩子,如何在孩子遭受侵害后帮助孩子走出阴霾,增强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

      做实后续家庭教育跟进指导工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跟进工作机制。岱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走访社区、回访学校、探访家庭,了解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效果;开展对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情节轻微不批捕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涉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后续跟进指导工作,与监护人保持常态化联系;加强关怀救助,实现司法救助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融合,探索“主动、及时、多元化”救助模式。同时,该院加强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及妇联、教育、共青团、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受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于静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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