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三个强化”巡检空气自动站
为落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基础保障任务,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积极推进,多措并举,对辖区空气质量自动站周边环境及安全基础保障进行不定期巡检,对站点开展运维质量检查。
强化全面排查。在运维公司配合下,对新泰市乡镇空气站进行不定期摸排检查工作,现场勘查站房主体结构及辅助设施、采样区域及设施设备、安防设施、周边环境等确认基础保障工作,对乡镇空气站运维工作中存在的安全、供电保障、空气站管理、乡镇政府及所在单位配合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强化严格制度。督促运维单位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监测站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对空气站站房内环境条件、仪器维护、设备管理、方法使用、空气样品采集和分析、质量控制、台账记录、数据传输、数据审核等监测全流程逐一查看。加强站点周边巡查,坚决杜绝空气站房半径20米范围内喷淋、人为断电、人工遮挡、堵塞采样装置、擅自转动或遮盖监控装置及其他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等行为的发生。
强化协调调度。全力配合好运维公司做好空气站运维工作,积极协调监测站点所在单位,为运维人员全天候进出站点、进入相关区域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保障乡镇空气站电力供应,站房出入出现异常状况时及时处理,确保乡镇空气站点24小时运行稳定。
下一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将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巡查检查力度,全力保障自动站精准有效运行,发挥实时监控和监督管理作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反映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为持续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