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
突出检查重点。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对店内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张贴3CCC标识,是否伴有产品合格证、3CCC认证证书等进行检查。同时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辅助依据对产品的3CCC证书编号的有效性进行查询。检查中,执法人员还查看了车辆铭牌信息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根据合格证的车辆简图与车辆配置进行核验,查看结构是否与简图相符,是否按规定安装脚蹬。以及安装的电池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等方面。
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建立真实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电池及配件的来源可溯性,去向可查性。并督促经营者自查自纠、作出安全承诺,不得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加强宣传引导。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向消费者科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及铅酸电池和锂电池的主要特点,使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有更清晰的认知。
下一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把好电动自行车质量关,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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