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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岱下时评丨有效构筑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火墙”

      近期,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火灾事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事故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鉴于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训,各地紧锣密鼓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采取坚决措施,有效遏制此类事故发生。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2022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1.8万起,比2021年上升23.4%。电动自行车火灾已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近几年来,各地安全、消防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各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特别是居民区物业部门,也都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但是,总有个别单位、小区,对安全问题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制度,致使推车上楼、乱停乱放、私自搭线等现象在各地长期存在。

      实际上,我国对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的管理规定还是较为完善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要求,高层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或充电;对于乱停放乱充电行为,也给出了明晰的处罚要求。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权属上,明确规定了物业、主管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管理责任。

      从排查多起电动自行车引发事故原因看,违规停放、充电及乱拉乱扯电线是重大火灾隐患。近日,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消安委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法律责任。《通告》显示,禁止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以法以规处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刑事责任。《通告》要求,凡违规私拉电线、电缆、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应主动对电线、电缆予以清理;凡设置在室内、地下室、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安全无小事,人人都有责。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坚决处置。各相关单位,物业部门等,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用户建设更多、更便捷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完善电动自行车规定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各电动自行车车用户,必须增强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只有全社会都重视起来、都行动起来,有效构筑安全“防火墙”,才能让电动自行车与火灾脱钩,让人们享有更便捷安全的幸福生活。

      文:杨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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