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遇事故陷困境 救助基金伸援手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崔东旭 审核 陈茂荣)近日,肥城交警四中队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主动作为,成功为伤者申请垫付抢救费用17万余元。

      2023年12月04日10时许,侯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肥城市潮汶路由北向南行至肥城市边院镇大王村路口,与由南向北的左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左某某受伤,左某某被送入泰安市中心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左某某因右侧股骨下段粉碎性骨折、骨盆多发骨折、创伤性湿肺等多处损伤需抢救治疗。左某某家庭困难,无法承担巨额费用,陷入困境。肥城交警四中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肥城服务站工作人员,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开通警医“绿色通道”。

      据了解,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的;没有缴纳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左某某的抢救费用远远超出了交强险范畴,符合第一种情况,可以使用救助基金。

      救助基金的具体申请金额是抢救费用除去交强险限额以外,根据卫生医疗机构界定的抢救费用的金额。肥城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积极帮助左某某申请垫付抢救费用17万余元,为及时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解决了伤者家庭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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