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处可逃!宁阳交警20小时速破肇事逃逸案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崔东旭 审核 聂艳艳)18日18时43分许,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二中队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磁窑镇大磨大桥路边一辆轿车撞伤行人后逃逸,伤者被救护车送到医院。

      接警班组快速到达现场,经初步了解,3名妇女晚饭后沿县道093线由南向北靠路边遛弯时,被顺行的一辆轿车从背后碰撞,轿车驾驶员驾车逃逸。3人中张某某伤势较重,送到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对伤情做紧急处置后,转入泰安八十八医院急救。其他两人未受伤。由于事发突然,轿车车速较快,未在现场停留,三人均未注意到车辆号牌。

      接警班组迅速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分别对当事人、见证人等进行询问,了解现场事发情况,查看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及时提取逃逸轿车碰撞后遗留在现场的黑色塑料装饰罩等散落物,固定证据。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判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车体较大)黑色三厢轿车,驾车沿路向北行驶逃逸。由于案发时间段是夜间,道路无照明设施,无法确定车辆号牌。参加侦破的民辅警工作至深夜,排查未发现有符合特征的逃逸车辆轨迹。

      19日7时30分,中队召开了简短的案件线索分析会,接警班组和增援警力全体民辅警对事故现场、路段进行复核复盘,确定了破案思路,重点排查了十几台车辆,在同志们彼此之间默契配合下,经过连续不懈努力,12时30分许,锁定一辆车型、颜色、时间段与逃逸车辆相吻合的黑色三厢轿车,该车于19日7时出现在泰安市区某路口,经过查看,该车右侧后视镜、保险杠右侧下部有明显的损坏痕迹,使该轿车肇事嫌疑大增。

      民警依法传唤车主王某某到中队配合调查,经讯问,王某某,男,48岁,自由职业,住泰安市某镇。当日,王某某到宁阳县磁窑镇南驿街附近串门,经过监控设备后,途中在在朋友家停留,造成监控信息不连续。王某某在民警讯问时拒不承认交通肇事逃逸事实,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法言法语耐心规劝,适时出示证据攻心,突破了王某某的心理防线,王某某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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