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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健全有奖举报制度 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企业员工处于生产经营活动第一线,对身边的事故隐患能在其初始苗头期第一时间发现。近年来,山东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记者从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了解到,过去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举报62936件,是上年同期的2倍;发放奖励858.6万元,是上年同期的2.6倍。“随着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持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也得到了进一步夯实。”省安全举报投诉中心副主任乔孟表示。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流程,2023年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办法》,这也是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首个举报受理专项制度规定。上述办法着眼解决和消除举报受理标准模糊、尺度不清等制约群众有效举报的现实状况以及制止和约束恶意举报、职业举报、无效举报等行为,创新实行了逐级举报、分级受理原则,进一步细化不同举报渠道途径受理规范。

      目前,山东实行网络、信件、电话等渠道全方位、一体化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模式,“爱山东”APP上线运行“安全生产举报模块”,方便群众使用“随手拍”举报功能。全省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省政府安委办统一制作公告牌模板,设置在重点企业醒目位置,明确标注举报政策和举报渠道。

      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山东省政府安委办出台《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其中专门明确,企业员工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在社会公众举报奖励的基础上上浮20%。目前,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城镇燃气、重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生产、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和其他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都在逐步实现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全覆盖、全适用。

      奖励及时足额兑现,隐患及时核查消除,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才能释放威力。山东将举报奖励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同时各市财政部门也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并通过优化举报受理流程,简化奖金发放流程,严格开展现场核查,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对事故隐患督促立改快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据介绍,今年山东将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分级差异化管理制度,综合分析各地工作实际情况,先进市注重总结经验、示范带动,一般市注重排查问题、持续提升,落后市给予重点关注、督促督导,必要时约谈、提醒。同时,山东将探索建立“四进”+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举报工作任务,让举报监督真正“长出牙齿”,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大程度保障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生产一线。(付玉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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