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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岁末年初,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迎来了销售旺季,烟花爆竹事故也进入易发多发期。随着烟花爆竹涌入年货市场,一场由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的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正在各市进行,共同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为了摸清省内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风险,督促各市工作落实整改,2023年以来,山东开展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已部署安排3次专项检查督导,分阶段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属地全覆盖检查、交叉检查和省级抽查督导。此次专项督导自1月22日起,一直持续到2月8日,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移交属地相关部门下达执法文书,依法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由属地相关部门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向公安机关移送。

      除了常见的燃放不当,烟花爆竹在经营和储存、流向和运输、产品质量问题等环节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2019年以来,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没有发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对交织叠加的各类安全风险、不断加大的火灾防范压力,山东深刻汲取各地烟花爆炸及引发火灾事故教训,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邀请专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讲解,并要求各市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25项措施清单。同时,此次督导将加强产销两地协查联动,对违禁、超标产品要全面查清进货时间、生产企业、流向信息等,通报涉案生产企业属地主管部门。

      “特别是在当前春节销售旺季,烟花爆竹销量大,部分批发企业不能及时录入流向系统,部分产品流向登记码缺失,安全买卖合同普遍存在缺项,库房出入口记录不规范,未按规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省应急厅危化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赵立宁介绍,督导检查发现,除了流向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我省还存在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销售经营加装隔板的组合烟花、超规格超重量的组合烟花、摩擦型摔炮以及过期烟花爆竹等产品。针对部分市县安全许可把关不严的问题,山东将部署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许可“回头看”,指导各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部门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标准规范,从严审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吊销许可证。

      下一步,山东还将扎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督促各市严格落实县乡两级属地政府以及村居的“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要采取包村(居)、包户(场所)、包人的方式,发挥摩尔探测仪等先进设备的作用,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对辖区内可能藏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闲置房屋、出租房、偏僻院落、偏僻地区的养殖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关闭退出后的生产企业工(库)房等可疑场所,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和有生产传统地区的排查。

      (记者 刘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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