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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市同标”操作规范正式出台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李皓若 审核 聂艳艳)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市同标”操作规范(暂行)》(简称《规范》),全面施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同标准办理,标志着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同标准办理迈出了关键一步。

      据了解,《规范》的出台,解决了属地登记原则下的各市县执行登记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打造了市县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化样板,统一了全市记业务类型、办事流程、收件材料、审核标准,增强了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能力,提升了政府形象。

      “《规范》根除了业务标准不统一阻碍登记效能提升的痼疾,进一步强化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和登记质量。”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心将加强与市县登记机构的沟通联系,持续对登记疑难问题收纳归集并制定处理标准,边实践边完善,全方位梳理登记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市域登记机制。同时将以《规范》为依据,对全市登记业务“同市同标”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市同标”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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