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山东 > 正文
  • 山东省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

      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推进分层分类办学,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并要求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

      《通知》明确,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重点聚焦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优势发展产业人才需求,设置优势特色的学科专业。支持普通本科高校主要立足山东省,因地制宜、办出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利用办学优势,重点服务一线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提升,避免“百校一面”。推进分层分类办学,推动本科院校集中精力办好本科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办好专科专业,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和服务面向办好特色专业。

      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要求主办高校将校外教学点建设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慎重选择设点单位,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及时堵住风险漏洞。鼓励有条件的主办高校通过校本部举办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全面落实教育教学要求,要求主办高校规范教学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课程教学、实验实训、作业、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与毕业审核等环节要求,明确线下面授教学(含实践教学环节)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王原)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