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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公布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郑凯 审核 王天姿)近日,泰安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公布,原泰安艺术馆、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综合楼、原泰安县钢铁人民公社八一水电站、虎山公园虎山阁5处建筑被列为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

           虎山公园虎山阁列入保护名录

      历史建筑是城市的文化符号,承载着一座城市厚重的历史和文化。虎山公园虎山阁,就是这么一处在泰城人心中记忆深刻的历史建筑。虎山公园位于王母庙北,有“小蓬莱”之称,景色秀美。1956年虎山水库修建时,形成了一个山麓平湖。湖东有因清乾隆皇帝曾在此射虎而得名的虎山。1989年,以水库为中心的虎山公园建成,虎山阁也呈现在市民和游客面前。在许多人的记忆里,这里承载着儿时的欢乐和成长的记忆。

      

    △虎山公园虎山阁。

           1月8日,在虎山公园,虽然寒风凛冽,但游玩的市民不少,新开放的滑雪乐园里,孩子们体验冰雪运动的乐趣。沿着登山道拾级而上,光与影的变化在山林翠柏间更显斑驳,石阶的尽头,虎山阁巍然屹立。虎山阁为八角三层攒尖式屋顶、带挑廊砼框架结构、黄色琉璃瓦屋面、外檐苏式彩绘,具有一定的建筑艺术特色。站在虎山阁,既可向北远眺泰山壮阔景色,也可环顾周边,观览泰城美景,是观景绝佳之地。“来虎山公园必定到虎山阁‘打卡’,这里融汇了山与城,景色别致。”游客刘先生说。现场还有市民进行直播,通过网络与网友共赏美景。

      历史建筑各具特色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门、原泰安县钢铁人民公社八一水电站、原泰安艺术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综合楼也被认定为市级第二批历史建筑。市住建局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入围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各具特色。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门。

           1月8日,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门处车辆来往穿梭。看到记者正在拍摄大门,家住附近的市民张先生说起自己眼中的这座独特建筑:“大门非常古朴,与泰安厚重的文化积淀相辉映,我非常喜欢。”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西门建于上世纪50年代,被写进校史的这座“岱下石门”见证了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的诞生、发展和壮大的历史,更以其古朴的形态,与周边的岱宗坊、白鹤泉等古迹浑然一体,构成了景区一道和谐的人文景观,体现了建筑装饰艺术。

      

    △原泰安县钢铁人民公社八一水电站。通讯员供图


           原泰安县钢铁人民公社八一水电站位于岱岳区角峪镇南角峪村,始建于1957年2月,1958年8月1日竣工,建筑面积216平方米,石墙厚0.65米,是当时泰安东部地区唯一水电站。当时水电站发电主要用于角峪人民公社办公用电、公社卫生院部分用电及角峪公社广播站用电。水电站每天发电2至3小时,其水资源主要是南角峪村北北滚泉和村南南滚泉泉水,从南滚泉至水电站有一条水渠,水渠遗址至今保留。

      

    △原泰安艺术馆。通讯员供图

           原泰安艺术馆办公楼占地面积1271.8平方米,始建于1991年10月,现位于福全街33号(原二衙街1号),采用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结合的风格,将历史元素融入现代设计,体现上世纪90年代设计师的审美和设计水平。目前,建筑外貌保持完整,样式古朴典雅,有年代感,具有一定艺术特色。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综合楼。通讯员供图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综合楼始建于1980年,于1981年8月顺利竣工。它的建成,为当时泰山医学院的科研、教育事业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设施支持。该楼采用典型的现代建筑风格,体现了上世纪80年代我国建筑设计的审美趋势和技术水平,见证了我国科研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历程,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是一处具有代表性的建筑。

      我市现有历史建筑突破100处

      历史建筑具有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城市里建筑众多,那什么样的建筑可以被认定为历史建筑?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历史建筑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或具有其他价值特色。2021年,我市落实国家、省新的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标准,不再局限于建成年限,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延展普查年代区间,全面梳理和发掘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重点将近现代、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以来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认定为历史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可以进行历史建筑认定。

      据悉,加上此次获得认定的5处市级第二批历史建筑,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历史建筑103处,分布于全市6个县(市、区)及泰山景区。其中包括2000年获得认定的省级优秀历史建筑29处;2017年获得认定的市级第一批历史建筑11处;2019年至2021年,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宁阳县先后公布的39处历史建筑;2023年,泰安市、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先后公布的24处历史建筑。这些历史建筑主要用于对外开放、文化传习、文化纪念游憩观赏、公共办公等。我市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有助于更好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住城市记忆,彰显泰安城市风貌特色。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他们将深入挖掘历史建筑资源,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延续城市文脉,留住乡愁、留住城市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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