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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将惠及1.2万余名经济困难老年人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杨文洁 审核 王天姿)12月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基本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服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重要民生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养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我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208万元,为推动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是国家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基本服务支持的重点项目。

      这项工作对于助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促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按照安排,2024年6月底前,全市面向经济困难老年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5000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7120人次,共惠及1.2万余名老年人。

      据了解,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本市长期居住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申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应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对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改造规划;失能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料者。按照规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标准为每张3000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每人每年2400元,项目周期内,应为每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不少于30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项目实施内容具体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智能化设备、视情配备老年用品。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

      市民政局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对项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全程督导项目进展,力争在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市民政局将以项目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为契机,探索具有泰安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打造“养老泰安·养生泰山”服务品牌,推动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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