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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信曝光台丨企业拒不支付拖欠费用 法院依法执行解难题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记者 张汶宁 通讯员 朱奕欣 王洪海)今年10月份,某公司将拖欠的6.6万余元劳务费支付给戚某等8人,拿到执行款后,戚某等8人对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连声致谢。

      2022年8月,王某因拖欠戚某等8人劳务费用,被戚某等8人讼至岱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支付戚某等人劳务费合计6.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戚某等8人由于迟迟没有收到劳务费,于是向岱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岱岳区人民法院以电子送达方式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申报财产令、传票等执行文书,但王某均未到庭报告财产及履行义务。此外,执行法官在执行调查中,也未查获王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今年10月31日,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传唤,并当场向王某阐明强制执行将对其公司生存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王某和戚某等8人沟通后达成一致,王某同意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为全面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切实提高小标的额案件执行效率,全面提高执行质效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自今年10月中旬起,岱岳区人民法院按辖区乡镇区划,分片区、分批次开展“亮剑深秋”下乡驻点执行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已执行和解及到位金额3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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