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交易减“押” 泰安市首例“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成功办理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董文一)近日,在泰安公证处业务受理大厅,市民王先生、李女士作为房产买卖双方,通过不动产“公证提存+带押过户”业务操作系统及公证提存资金监管账户完成二手房交易,李女士顺利拿到“房本”。这是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成功办理的案例,标志着我市二手房交易进入“带押过户”新时代。

      据了解,李女士想要购买王先生某处房产,而王先生的这处房产有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李女士因资金有限不能支付全款,同样需要贷款才能购买这处房产。按照《民法典》实施前关于抵押物限制转让的规定,王先生如果想要卖房唯有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才能交易过户给李女士,然后李女士拿到“房本”后再去办理新的贷款。

      泰安公证处依据《民法典》确立的“带押过户”法律规定,协同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安分行、泰山农商银行等部门通过“公证提存+带押过户”的服务新模式,将传统的“先解押、再过户、后放款”的操作流程调整为“先过户、再放款、后解押”,帮助李女士和王先生顺利完成二手房交易。

      据泰安公证处公证员助理边令楠介绍,“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是指交易的二手房在过户前先不还清贷款、注销抵押,买方将首付款汇入公证处提存账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转移、预抵押”双预告登记,银行根据双预告登记发放贷款至公证处提存账户,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正式转移登记和正式抵押登记(双转现),公证处将卖方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划入银行还款账户,结清贷款,注销原抵押。最后,公证处将提存账户内的余款划入卖方个人结算账户。此种模式既适用于银行“同行”之间,也适用于“跨行”之间。

      目前“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模式主要涉及二手房买卖,与传统二手房交易中普遍采用的“先还贷解押再过户”不同,“带押过户”免去了还贷解押环节。以往想要出售住房,必须先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后续手续,而这个过程耗时比较长,卖房人为了还贷可能还要付出额外的费用。如今,有了“带押过户”业务,二手房在没有还清贷款、解押的情况下,也可以安全快捷地出售。

      边令楠说:“应用‘公证提存+带押过户’这种模式,既可以避免买方在帮助卖方还清贷款后,卖方不配合过户的行为,保护买方合法利益;也可以帮助卖方减少‘过桥费’等交易成本,有效保障了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合法安全,预防纠纷,防范风险。”她告诉记者,“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模式降低了交易双方的压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房产过户,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让买方、卖方、银行均感到满意。

      泰安公证处参与并成功办理“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标志着我市公证行业全面启动一项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新模式,众多二手房购房家庭都将受益。泰安公证处主任刘泰松表示:“泰安公证处将充分发挥公证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优势,持续优化‘公证提存+带押过户’公证业务流程,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助力二手房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公证提存+带押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买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落在一人名下,可不提供);

      3、房产证;

      4、房屋买卖合同;

      5、买卖双方银行卡。

      “公证提存+带押过户”办理程序:

      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提存公证手续→买家把首付款打入公证处提存账户→办理不动产预告转移登记+预告预抵押登记(双预告)→银行发放贷款至公证处提存账户→办理正式转移登记+正式抵押登记(双转现)→公证处向卖家银行打款偿还贷款,银行注销抵押登记→公证处向卖家个人账户打款结清尾款→业务办结。

      (审核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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