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方位护航 全链条赋能 泰安市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毛洁 董文一 亓平 通讯员 孙梦琳 审核 晁彤彤)“我们住在这个小区10年了,终于领到了不动产权证。”近日,家住泰山区志高月星国际广场(以下简称志高国际)的李女士高兴地说。为解决志高国际办证难问题,泰山区借助“融治理、汇治理、源治理”基层法治治理机制,由街道司法所协助,成功为居民解决了“老大难”问题。而这只是我市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一个缩影。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我市始终坚持把人民至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护航,全链条赋能,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使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创新引领持续优化

       铸造“枫桥式”基层司法行政品牌

       据了解,志高国际是2009年泰山区重点商业开发项目,后期因开发商受到刑事处罚、承包方资金链中断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泰山区司法局接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立马组织村、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组建了“村、街道、区”三级处理工作组,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

       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等工作中,创建出一些特色品牌,像处理志高国际办证难问题,就是泰山区推行‘融治理、汇治理、源治理’机制协助处理群众‘老大难’问题的典型案例。”泰山区司法局局长张力介绍,泰山区在我省首创“融治理、汇治理、源治理”三级品牌联动治理模式,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泰山”建设。该模式在村级层面推进“源治理”,打造村级村(社区)人民调解品牌,在“治未病、祛小患”上下功夫。在街道(镇)层面,司法所积极参与“汇治理”,打造一站式服务,采用闭环管理流程,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果。在区级层面打造“融治理”模式,搭建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对接需求、纾难解困,深度助推法治元素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泰山区通过基层“融治理、汇治理、源治理”,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始发之时、解决在萌芽之中,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近年来,我市持续将“枫桥经验”与泰安地域文化、法治文化紧密结合,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以“国泰民安”理念为引领,以设立“国泰民安”调解室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创建“泰好调”调解品牌,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泰安版。岱岳区在该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国泰民安温馨调解室”、调解庭、说事室等功能室,开展“泰好调·岳舒心”系列活动。新泰市创新实施“五线收集、一窗受理、五步调处”的“515”工作运行模式,创建“新·贴心”服务品牌。肥城市在信访局设立“陈大姐品牌调解室”,达到了“处置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拉高标杆担当作为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

       法律顾问室、法律咨询接待窗口、学习教育室、人民调解庭、社区矫正宣告室……近日,记者走进宁阳县司法局伏山司法所,看到这里功能布局完善,办案环境宽敞明亮,群众在这里可“一站式”解决各种司法类问题。“宁阳县系统破解阵地建设难问题,建设最优服务场所,为群众提供舒心的司法服务。”伏山司法所所长杨德宝说。

       宁阳县司法局聚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筑牢县域法治建设基层基础。目前,该县13个司法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八仙桥所、磁窑所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

       伏山司法所是我市聚焦司法职能新定位,推动新的建设标准的一个典型。在法治建设新背景下,司法所不仅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更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我市制定出台《泰安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标准》,紧扣四大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提出13项要求,制定66条标准、97条评价细则,为创建活动定好了“任务书”、画好了“路线图”、绘好了“施工图”。

       聚焦矛盾化解纠纷

       打造基层法治建设“新样板”

       “东方一枝花,调解千万家。”面对邻里纠纷、婆媳矛盾等基层常见问题,我市各司法所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以“管得宽”换来“百姓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打造基层法治建设“新样板”。

       “大娘,如今年轻人有自己的购物习惯,不要老嫌儿媳网购,孩子们适度采购,您多体谅多担待……”面对王大娘嫌弃儿媳网购导致婆媳关系紧张一事,泰山区司法局上高司法所所长田正浩苦口婆心地一番劝说,才让王大娘释怀。田正浩说,上高司法所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强基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27个,街道配备专职调解员2人,各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至少1人,共计121名调解员,会同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建立了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上高司法所每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

       泰山区司法局泰前司法所所长沈文芳介绍,为筑牢为民调解前沿阵地,泰前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强基工程,将“枫桥经验”赋予泰安特色,创新“五位一体”矛盾分流化解机制,引导不同纠纷“精细分流、专业调处”,还设立每周二温馨调解开放日,邀请全国模范调解员赵平岱参与指导村(社区)疑难案件纠纷处置,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托司法所建立或入驻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进信访接待中心、综治中心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2023年以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6890件,调解成功率达99%。

       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是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方向,也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使司法所整体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目前,我市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的原则,建设司法所88个,其中街道司法所20个,乡镇司法所68个,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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