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这一项改革创新经验获国家卫健委推广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李皓若 审核 晁彤彤)近日,国家卫健委推广了我市实施医疗机构法治建设量化分级管理改革创新经验。《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206期)(法规工作专刊第15期)以“山东泰安实施量化分级标准化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为题,刊发了我市改革典型经验。

      “法者,治之端也。”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是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基础,也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积极探索制订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基本标准,开展医疗机构法治建设量化分级管理,为建立医患双方和谐互信、群众满意的新型医患关系提供了法治保障。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在全省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被省、市依法治市委纳入了“2023年法治建设民生示范工程”创建项目。

      我市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法治建设量化分级管理模式。针对全市医疗机构法治治理体系不健全、力量薄弱等问题,2021年以来,我市相继印发《泰安市法治医疗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泰安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量化分级工作方案”,探索制订《泰安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基本标准》,根据标准对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进行打分分级,为全市各级各类所有问题整改提供了基本依据;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法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标准。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和工作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治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或兼职人员,为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优化医疗机构普法学习宣传环境。按照法治建设标准要求,各级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普法清单,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了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以责任为导向,压实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落实主体,我市发挥领导组织带头作用,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标准化。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立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按要求开展法治建设量化分级工作;通过开展法治建设量化分级压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领导班子述职述法列入事业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内容,各医疗机构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了医疗机构法治责任落实。

      我市以示范为导向,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分级管理落实见效。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推荐申报98个标兵典型单位,其中,2个被省卫生健康委授予“优秀”等级,截至目前,全市50%以上的医疗机构按照标准得到了量化分级。通过开展法治建设量化分级,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重大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查率90%以上;医院法治教育培训率从原来的20%提高到85%以上;法律顾问参与度由原来的60.5上升至90%;患者有效投诉发生率由原来的16%下降至3.5%;患者满意度、职工满意度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分别达到98.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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