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泰山政情 > 正文
  • 我市出台《泰安市工业物业分割转让暂行办法》探索试行工业物业分割转让 服务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记者 李皓若 审核 王天姿)为进一步提升工业项目服务保障水平,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助力新型工业化建设,近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泰安市工业物业分割转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物业可按固定界限封闭的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转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所称工业物业是指在市辖区工业园区内土地使用权已登记,并按规划实施建设的国有工业用地及房屋。《办法》明确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申请分割转让的工业物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分割标准、责任部门、审核内容和办理环节,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分割登记服务,满足企业融资贷款、盘活资产等发展需求。

      《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工业物业分割登记和转让的政策空白,解决了制约工业企业发展的项目用地难、建厂难、产权分割难、不动产抵押难、资产盘活难等诸多现实问题,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保障转让双方不动产权相关合法权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为确保《办法》的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各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的“企业专窗”实行一窗受理,有效压缩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同时为规范办理行为,《办法》明确规定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产业园区管理部门及市直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工业物业分割转让后的监管,确保工业项目生产用途的落实,防止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及建筑功能,确保产权分割登记不走样。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