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今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9起、第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条。
此次公布的9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计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与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3家企业,推送信用山东、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近年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作为欠薪治理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守法用工、诚信经营,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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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范洪艳 张美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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