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善用“外脑”,山东立法更“智慧”

      “立法是一门科学,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我们通过的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今天上午,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钟丽娟作交流发言。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的,除了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负责同志,还新增了立法专家顾问代表。钟丽娟结合参与《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起草工作的经历,表示立法专家顾问要从国情和地方实际出发,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努力提出科学的方案建议。

      充分调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为立法提供智力支持,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专家顾问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常态化邀请专家顾问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认真做好专家顾问意见建议的吸纳办理工作。今年9月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聘书颁发仪式暨专家顾问座谈会举行,聘请83人担任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其中,立法专家顾问15位。

      注重发挥“外脑”“智库”作用,已成为山东立法工作的一大特色。会上交流发言环节,山东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银亮介绍,在《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起草过程中,邀请专家、学者对黄河保护法等上位法进行了充分解读。

      “我们确定了6所高校为教育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增强‘外脑’支撑力,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委托给山东大学等高校专家组论证起草,收到良好成效。”省教育厅副厅长孙晓筠说。

      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也积极邀请专家智囊团提供支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金国在会上分享说,在制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过程中,他们委托青岛大学开展专题立法研讨,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升。日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运锋介绍,他们主动借智借力、破解关键问题,建立专家论证制度,聘请15位立法咨询专家常态化参与立法工作。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设立了7处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济南大学党委副书记查玉喜说,自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设立以来,基地承担地方立法论证与制度设计项目30余项、立法咨询项目40余项。“我们将加强基地、团队、人才一体化建设,体系化开展地方立法研究服务,继续坚持开门办基地,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的智囊团、服务队和地方立法人才培养基地。”

      (大众日报记者 刘一颖 通讯员 杨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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