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陈媛媛 通讯员 杨荣凯 审核 王天姿)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努力实现让检查更有尺度,执法更有力度,服务更有温度。

       坚持分类施策,实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制定、修订、完善执法措施等,做到因地制宜,一企一策、一厂一策,分类施策,实现动态、差异化的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正面清单管理,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推动正面清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正面清单企业,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原则上只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零接触执法,避免“无事扰企”,大力减少正面清单企业迎检负担。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督与帮扶并举

       按照服务、指导、帮扶、整改多策并用的原则,开拓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强化执法帮扶,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升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座谈,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针对企业实际困难,进行全方位全流程“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查找分析超标原因,同时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宣传活动,为企业宣传普及当前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主动学法、积极知法、自觉守法,做到持证排污、达标排放。今年以来,累计入企帮扶50余次,面向企业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册600余份。

       坚持柔性执法,杜绝“一刀切”

       全面树立柔性执法理念,不断完善执法方式,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和克服简单粗暴、以罚代管等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分局积极探索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综合运用约谈、建议、告诫等行政措施,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工作,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对首次发生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对企业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机会,既有效解决了“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又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法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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