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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评丨用“阳光雨露”滋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近日,山东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9月6日,山东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若干意见》中的内容进行了权威解读。《若干意见》总体分为五个板块,主要包括十二个部分38条具体内容,是山东出台的最高规格的民营经济文件。

      38条具体内容,统筹把握破与立、量与质、新与旧、远与近的关系,谋划提出的各项思路措施,取得了一系列开拓性创新、标志性突破,将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坚实保障。其中,构建和强化多方参与、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一切能够提供的“阳光雨露”是贯穿《若干意见》的重要主线。

      “阳光雨露”,是政策措施、制度供给、要素保障、营商环境等等,是企业成长的养分,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多一点“阳光雨露”,多一些有效服务,就多一分发展活力。提供一切能提供的“阳光雨露”,就是要用实打实的政策措施,帮到点上、扶到根上,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山东真正感受到便利与实惠、放心与安心,真正能够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提供一切能够提供的“阳光雨露”,传递给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是信心,彰显的是山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心。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上,针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明确提出了“对民营经济发展,我们是不是真正重视了”等6个问题。入木三分的问题,引人深思、令人警醒。出台最高规格的民营经济文件,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一切能够提供的“阳光雨露”,诚意十足、干货满满,是对山东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的生动诠释。

      “阳光雨露”,是资源、是导向,也是力量。不管是政策措施还是要素保障、制度供给,每一种“阳光雨露”落地见效,都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但是,民营企业数目庞大,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种类繁多。合适的问题需要匹配合适的政策。落实《若干意见》,努力为民营经济提供一切能够提供的“阳光雨露”,应当普适与精准并重。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浮光掠影。只有让“阳光雨露”充分播洒民营企业,让各项政策措施在民营企业中精准落地,“阳光雨露”才能化作点点甘霖,滋润全省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持续做强、不断壮大。(海报新闻评论员 朱延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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