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好“源头关”拧紧“安全阀”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陈媛媛 通讯员 冯雨舟 审核 聂艳艳)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坚持环境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牢牢扭住源头关键环节,强化源头预防管控,把好“源头关”,拧紧“安全阀”,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安全管理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化解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防控工作。

      严格审批,紧盯源头。开发区分局严把生态环境安全源头控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阶段要求环评文件全面调查、分析生态环境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安全管理措施,环境风险评价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明确环境风险管理对策,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在环评审批意见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把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领取环评审批意见的同时,发放《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当面告知建设单位落实各项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截至今年7月,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共审批22件环评文件,发放《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22份。

      全面告知,抓细抓小。开发区分局抓细抓小抓实环境影响登记表类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防控工作,切实消除各类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确保环保设备设施建设及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到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邮箱等线上方式发送《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监督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确保提醒到位,对于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环保设备设施的建设项目,提醒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督促建设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提醒40家建设单位要坚决扛牢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高位推动,精准落实。开发区分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共享,项目监管科室及时通报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及环境影响登记信息。各科室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坚持逢检查必开展告知活动,实现建设项目及环保设备设施在设计施工环节监管无遗漏,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企业生态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将环保设施和项目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依规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确保问题隐患切实有效整改到位。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将继续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担当精神,切实承担起环保设施和建设项目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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