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报热点 |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答记者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2025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什么要进行这次普查?普查如何实施?泰安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局长苗明峻近日就经济普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问:这次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问: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问: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2022年为普查筹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普查总体思路框架,研制普查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部署投入产出调查等;2023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开展综合试点,完善部署普查方案,研发部署普查软件,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单位清查等;2024年为普查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组织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2025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应用阶段,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分析等。

       问:我市如何确保这次普查顺利实施?

       答: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县级及以下各级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市级和各县市区均召开了高规格的动员会,党委主要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好普查工作。

       问:这次普查在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上有何突破?

       答:本次普查将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也将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

       问:普查对象如何支持和配合普查?

       答:经济普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问:这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普查对象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问: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会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答:《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经济普查目前进入了哪个阶段?

       答:目前已进入清查阶段,2023年8月-11月,全市将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在普查正式登记前开展清查工作,主要是为了搞清楚普查对象有哪些,他们都在哪,都从事哪些活动,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清查登记的具体内容包括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等;个体经营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户主姓名、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相关指标。单位清查期间,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做到依法普查、文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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