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检察机关与残联专业优势 泰安首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建立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王丙寅)今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正式实施。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近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泰山区残联经过广泛沟通和交流,在双方协调的基础上,本着共同促进、实现共赢的原则,建立了泰安首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残联的专业优势,在残疾人权益保障领域形成工作合力。泰山区残联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专业支持,对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参与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整改成效评估等。检察机关为残疾人开展维权等事宜的法律咨询。

      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将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重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残疾人群体普遍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同时,加强与泰山区残联的常态化联系,努力在提升办案质效、凝聚残疾人权益保护合力等方面取得成效,助力推进现代化首善强区建设,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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