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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近日,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做好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根据《方案》,2023年年底前,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2024年年底前,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2025年年底前,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

      为更好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方案》明确要建立“3+8+7”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年龄、居住状况、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区分为重点人群、次重点人群、一般人群等3类人群,精准定位服务对象;统筹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家庭医生、基层老年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邻里亲属等8方面力量,充实探访关爱服务队伍;明确健康管理、居家安全、政策链接、养老顾问、精神慰藉、社区活动、应急救援等7类服务内容,有效对接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

      在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效方面,提出要针对3类人群实施差异化、针对性探访关爱服务。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科学安排服务力量,灵活采取服务方式,合理确定服务频次,原则上每月探访关爱不少于一次;对失能等重点人群,要视情增加探访关爱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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