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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举办第一届泰山“融”保护座谈会 共商“双遗产”生态环境检察难题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张汶宁)7月14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一届“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暨泰山“融”保护座谈会,并为泰山“融”保护暨生态检察研究实践基地揭牌。

      围绕“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座谈交流,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和部分全国名山所在地职能部门、政法单位、检察机关等,为世界双遗产等“名山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凝聚法治合力。座谈期间,来自安徽黄山、福建武夷山、四川峨眉山、贵州梵净山、江西三清山等全国“双遗产”名山、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所在检察机关就“名山保护”进行经验介绍和工作交流。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专家学者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前沿、生态环境损害溯源技术等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当前景区普遍存在的“组织游客逃票案”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相关检察机关就办案经验进行分享。

      来自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大家分享了破坏世界自然遗产地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办案经验。该工作人员指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人”承担更重民事责任,有效弥补了行政处罚的不足,对依法革除旅游刻划陋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示范意义。来自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大家分享了故意损毁名胜古迹刑事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体会。该工作人员指出,为了保证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协动,保证良好的办案效果,检察院提出不搞“刑附民”,而采取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分别作为两个独立的案件来办理,但同时,要保持刑事部分与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同步审查、同步起诉,争取同步审理、同步判决。

      记者在会议现场了解到,本次座谈会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专题座谈。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泰山文化学者周郢表示,泰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名山,寄托了“国泰民安”的民族意愿,蕴含着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泰安检察机关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打造泰山“融”保护品牌,提出“刑事法益+公共利益”联合保护的构想,全面保护泰山文化和生态环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泰安市检察机关成立泰山保护工作专班,融聚社会各界力量,加强泰山协同保护。针对“涂抹泰山石刻案”鉴定评估难题,引导侦查机关开展涉泰山文物刑事鉴定,拓展公益损害审查思路,委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进行人文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构建了基于鉴定评估技术支撑的“刑事法益+公共利益”联合保护模式,成功办理在泰山核心景区因故意损毁文物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第一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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