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高新区终止防汛Ⅳ、Ⅲ级应急响应

      关于终止防汛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泰安市气象台2023年7月13日5时00分解除暴雨红色和雷电黄色预警信号,解除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按照《泰安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自7月13日7时20分,终止7月12日14时30分启动的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终止7月12日16时30分启动的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泰安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7时20分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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