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行政调解书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冀超 通讯员 武宁)“社保中心已经将抚恤金支付到位了,谢谢杨法官,没想到这起行政案件还能调解结案,太感谢了!”原告代理律师董某在电话中激动地向办案法官说。

      董律师在电话中提到的案件,是近日新泰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的一起涉精神病人给付抚恤金行政纠纷案件,该案是新泰法院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既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的起因还要从2016年5月份说起,陈某(男)与新泰某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后,被派遣到重庆某矿山建设公司从事矿井建设工作,工作期间头部受伤,导致身亡。陈某之妻刘某在向社保中心申请被抚养人亲属待遇无果后,遂以社保中心为被告、新泰某职业介绍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新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法官接手案件后了解到,刘某自2005年就被确定为二级精神残疾,且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亟需帮助。据此,办案法官认为,调解既可以实质性化解纠纷,又能尽快帮助刘某渡过难关,是维护刘某合法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办案法官从立法精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新泰法院依法出具了泰安市首份行政调解书,涉诉行政机关向刘某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11万余元,且已支付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该案是我院首例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合力化解矛盾,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办案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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