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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教育厅开展“我为教师办实事”活动 推进乡村教师职称改革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发展,针对基层调研发现的乡村教师职称晋升难、易流失等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我为教师办实事”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为积极回应基层教师期盼,激励广大乡村教师干事创业,山东省突出改革创新,设立了“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高级职称制度,设立乡村教师专属的基层高级职称,分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乡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可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参评全省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或专属于乡村中小学的基层高级教师职称。

      同时,山东省还大幅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初中学段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提高至50%、25%,小学学段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分别提高至50%、15%,有效缓解了全省中小学教师岗位评聘问题,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为进一步深化基层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还建立了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直评”通道,即在乡村从事教学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在申报相应中级、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相关数据显示,近3年,山东省共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比40%;评聘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比62%。通过推进乡村教师基层职称政策落地落实,有效缓解了乡村教师职称晋升难、易流失的问题,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乡村教师队伍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海报新闻记者 汪雪然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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