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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泰山景区交警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赵峥 通讯员 王翔宇) 电动车作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在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常因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而引发交通事故。6月1日至5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泰山景区大队持续开展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

      结合夏季气温逐步上升影响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情况,大队进行认真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策略,细化整治措施。大队将责任落实到勤务中队,要求民辅警提升责任感、紧迫感,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全面加强劝导查处工作,确保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顽症得到有效治理。

      大队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深入辖区电动车运营店、修理店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联合执法组通过检查销售记录、查看样品车辆、营业执照等,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同时,大队加强路面查处力度,采取“固定岗检查、流动岗巡查、重点路口突击整治”的方式展开拉网式管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劝导,确保“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入脑入心入行。此外,大队还将管控区域向农村地区延伸,强化对乡镇公路、集市附近道路的排查,严查除驾驶电动三轮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以外的违规载人、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等突出违法行为,确保电动车头盔佩戴整治工作在农村地区不失控、不漏管。

      大队通过电视、“双微”等媒体平台,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车辆进行曝光,扩大宣传覆盖面,对当事人及群众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大队积极发挥村委、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的作用,利用海报、“一盔一带”警示标语等,开展相应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处罚方面,执勤民辅警始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加强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力度,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引导驾乘人员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审核 陈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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