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仲裁委员会:深化校城合作 共育法治人才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记者 池彦明 通讯员 曹文馨 审核 陈茂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校城合作,形成优质资源融合、教学科研结合、学校与社会联合育人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强化学院教学与仲裁实务合作育人功能,合力推进创新教育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来自山东农业大学的法律实习生在泰安仲裁委员会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泰安仲裁委员会与高校建立教学科研实践育人基地,奏响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青春之歌”。

      “手把手”教学

      涵养法治情怀

      泰安仲裁委员会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交流合作机制,与高等院校联合制定仲裁事业发展规划、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仲裁实务问题及理论问题研究,选拔了一大批理论知识过硬、审判能力突出、实务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担任导师,全方位指导法律实习生做好各项工作,通过导师言传身教,引领和帮助学生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真正以“手把手”教学取得“实打实”成效。在泰安仲裁委员会,法律实习生提升学习能力,涵养法治情怀,开拓人生视野,完成了从学校“象牙塔”到社会“大熔炉”的转变,实现了从书本学习到实践锻炼的跨越。

      “在泰安仲裁委员会的这段时间里,我深入了解了仲裁的基本概念、仲裁程序、仲裁员的职责和义务等知识,同时,也参与了多个案件的旁听,收获颇丰。总的来说,在仲裁委的实习经历让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也让我更加自信和成熟,更加了解自己的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刘洋说。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成效评定规范化

      “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泰安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接收工作制度化、培养任务标准化、成效评定规范化,实习生接收、培养和管理工作水平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突出实践导向,强化部门协同,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教育培训、座谈研讨、实地调研等具体形式,进一步拓宽实习生的视野,引导实习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不断加深与高等院校的合作,协同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推动仲裁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通过与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交流互动、合作共赢,创新了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培养途径。

      “在泰安仲裁委员会实习期间,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个机构对于社会的贡献和责任。作为一个公正、公平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仲裁委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这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我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责任和使命,也激发了我更多的思考和探索。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一直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山东农业大学学生赵超说。

      校城共建共赢

      推动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

      在泰安仲裁委员会,实习生们了解到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高效、灵活、保密等优点,能够很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仲裁一般不公开开庭审理,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确保仲裁过程和结果的保密性;作为一名仲裁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判断能力,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调解能力,能有效地协调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通过实习锻炼,实习生们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锻炼提升了法治思维和实践能力,同时,大家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仲裁工作,为仲裁工作发展作出了贡献。仲裁委的实习经历也为实习生们继续进行学业深造或从事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实践成果充分显现。

      泰安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与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精准选育人才,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校城共建共赢,推动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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