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0”“5.21” 泰安正常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泰安日报社·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杨文洁 审核 聂艳艳)“520”“521”因谐音“我爱你”,被赋予了浪漫的意义,很多年轻人选择在这样“有爱”的日子登记结婚。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5月20日、5月21日恰逢周六、周日,为满足新人的婚姻登记需求,泰安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在这两天将正常开展婚姻登记服务。

     

       “从4月中旬起,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就陆续接到新人电话,咨询5月20日和5月21日的婚姻登记处业务办理情况。目前,各婚姻登记处已经为可能迎来的登记小高峰做好了所有准备。”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为缩短群众排队等候时间,我市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受理方式,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预审通过后,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官方预约平台为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http://mzt.shandong.gov.cn/)或“爱山东”手机App,如通过其他平台预约,可能导致预约无效。

       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除网络预约外,还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或各婚姻登记机关公布的其他方式提前预约。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方面,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含户口簿上无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同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信息系统内核查记录及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此外,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还应携带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处可免费提供照相服务)。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除提交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市民政局温馨提示各位新人,“好日子”代表了一种美好意愿,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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