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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5月1日开始

      4月2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党委书记、局长鲁波介绍今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工作部署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今年山东省的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将从5月1日正式开始。

      今年山东省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与往年相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政策更加优化,特别是农业农村部批准的鱿鱼作业区域有所扩大、时间有所延长、船数有所增加,将进一步增加渔民捕捞收入。围绕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规范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3”山东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的行动计划和管理措施,并要求所有休渔渔船于5月1日12时前进入船籍港或指定渔港停靠休渔,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全省伏季休渔的任务更加明确。

      经过不断的实践,山东省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做到了船籍港“休”、网格化“管”、全方位“查”、智慧化“控”,人防+技防作用发挥充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年以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牵头举办了鲁苏沪浙闽粤桂琼八省市渔政执法协作备忘录签订仪式,省际协作更加紧密;召开了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真正形成了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多次与公安、海警、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会商,凝聚了共同抓好今年伏季休渔管理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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