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辛勤付出 守护基层和谐 ——记东平县司法局新湖司法所所长董艳军

      她虽然身为巾帼,干起工作来却不让须眉,说起话来大大咧咧,处理起事情来更是风风火火,年轻干部的热情、拼搏和灵活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她是泰安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数不多的基层所女性“一把手”。

      十年的基层历练,让董艳军脱颖而出,迅速成长为司法行政基层骨干力量,有人称她为“铁娘子”,也有人称她为“女青天”,还有人说她是“贴心人”。“没想到这个‘80后’的年轻女同志,居然能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得这么出色,真是不容易!”基层党政负责人这样评价她。

      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时时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十年来,董艳军凭借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始终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先后调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300多件。许多当事人对她的评价是:董所长办事公道,是干部中的“女青天”。

      去年冬天,有爷孙俩面带愁容地来到司法所。董艳军让两人坐下后,心急气盛的孙子抛出一句:“我想和我爸断绝父子关系!”董艳军看孩子的年龄和自己侄子相仿,于是和蔼地对他说:“年轻人别激动,慢慢讲。”原来,孩子今年17岁,上高三,母亲12年前就离家出走了,父亲不务正业,孩子从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国庆假期,父亲没钱了就来找爷爷要,孩子看不下去了,就不让爷爷给,父亲冲进房间就扇了儿子一个嘴巴;后来,父亲喝酒后又来爷爷家砸门要钱……了解这一情况后,董艳军先是对孩子的父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又和村干部进行了沟通,与县里有关部门联系,为孩子的父亲在县城安排了临时工作,终于使父子二人和好如初。

      传播法治理念,让群众懂法用法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建设好新时期的“法治乡村”,董艳军时常奔波在为群众普法的乡村道路上,出现在为群众化解纠纷的田间地头。

      她逢人必谈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逢会必讲法律知识。法律培训和法治讲座,她是宣讲员;制作普法视频,她是策划者;各项普法活动,她是记录者。林中羊肠小道、农户院落总能看到她的身影,不是在发宣传资料,就是在解答群众咨询。十年来,她搜集积累各种实用普法资料,普法和理论宣讲超过60场次……

      “做好工作是我的本分,为群众服务是我的天职。”面对百姓的称赞和同事的认可,董艳军谦虚地笑道。

      矫正路上,矫正对象一个都不能掉队

      董艳军在全县率先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帮扶“五包一”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当地党委政府主导、司法所主抓、多方力量共治的社区矫正管理新路子,将管区、村、综治办、派出所的协管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凝聚起多股力量齐抓共管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基层容得下、管得住、改得好。通过董艳军改造教育的200余名矫正对象均顺利回归社会,成为了自食其力的社会劳动者,这一经验被《大众日报》报道。出色的工作也得到上级部门认可,今年初,董艳军获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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