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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岱岳警方开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实施。近日,市公安局岱岳分局依据该法相关规定,开出了岱岳区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2023年1月10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宋某、陈某多次以“介绍他人工作”为名,电话诱导网络求职人员进入相关网络诈骗群,导致多人被诈骗。2023年1月30日,岱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依法对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壹万伍仟元,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系岱岳警方首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行政处罚的案件。

       据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前,《刑法》中虽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涉案金额需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提供帮助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等条件才能构成。如宋某、陈某这种情况,处罚起来便会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境。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后,惩处宋某、陈某的违法行为便有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38条中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因此,针对宋某、陈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孙文志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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