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查获一起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违法行为

      1月9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旅游经济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查获一起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违法行为。

      当日8时许,旅游经济开发区大队高铁中队民警巡逻至万官大街,迎面而过的一辆带有“救援”牌子的白色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发现该车安装了警灯,于是将该车拦截,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经查,该车辆并非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和警灯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属于非法安装。在民警询问时,驾驶人对自己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将非法安装的警报器和警灯强制拆除、收缴,并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民警提醒,警灯、警报器是特种车辆遇到紧急情况提醒其它车辆避让时才可使用的,普通车辆严禁私自安装使用。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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