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交警新增39条限速路段 涉及博阳路、泰新路等 5个工作日后抓拍
1月6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新增限速路段和测速取证设备设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记者从《公告》了解到,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限速测速相关标准规范之规定,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新增39条限速路段,并在道路上设置限速相关标志和测速取证设备,现对道路限速值和测速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泰安交警对相关道路正式实施限速交通管理措施,并对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限速规定,严格按照限速值行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限速路段内通行车辆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20%以上不足3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30%以上不足5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高速公路外超速50%以上不足7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高速公路外超速70%以上不足10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高速公路外超速100%以上”等超速类违法行为。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审核 王婷婷】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