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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月1日0时起 泰安交警取消天烛峰路、泮河大街部分路段新能源货车禁行规定

      12月26日,最泰安全媒体记者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023年1月1日0时起,泰安交警取消天烛峰路(擂鼓石北街—环山路)、泮河大街(万官大街—桃花源路)两个路段新能源号牌货车禁行措施。

      据了解,为进一步便利新能源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公通字【2022】17号)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泰安市建成区道路实际,取消天烛峰路(擂鼓石北街—环山路)、泮河大街(万官大街—桃花源路)两个路段新能源号牌货车禁行措施。取消禁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0时起。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毛洁 审核 陈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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