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印发

      近日,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实施范围、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供餐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等。

      全国农村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0多年来,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提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在供餐形式上,原则上应提供完整的午餐(热食),暂时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选择加餐或课间餐。实施办法还要求各地各校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等。

      在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实施办法提出,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 人民日报 》( 2022年11月22日 07 版)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C)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