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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十二项举措”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惠及民生,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政策红利

      11月16日下午,记者从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加快我市中医药产业和事业创新发展,提高我市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出台了医疗保障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若干措施,这些措施自2022年11月2日起施行。

      

      降低中药饮片及部分中成药首先自付比例

      作为患者能享受到的实实在在的福利,此次措施调整中药饮片及部分中成药首先自付比例。取消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首先自付比例,按照甲类药品管理;将62个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院、药店“双通道”管理,将原先首先自付比例30%的部分药品降为首先自付比例为20%,实现谈判药品的可及性,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同时,我市不断完善医保中药目录管理。规范中药饮片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保支付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了让中医药服务惠及更多患者,我市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

      患者白天住院治疗,晚上回家休息,也能享受医保报销结算,这就是快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中医日间病房。按照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医疗质量可控、医疗安全可保障的原则,此次,我市将24种适于日间病房治疗的中医病种纳入医保支付,切实为患者减轻负担和痛苦。据了解,先期我市已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开展试点,目前已有3840人享受到此项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165万元。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

      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医共体建设……此次出台的措施涵盖了众多实实在在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的“干货”。

      为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我市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同时,及时将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住院、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联网结算范围。在医保支付方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我市持续深化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探索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和优势,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

      此次,我市还着力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医共体建设,支持做大做强由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对经批准允许在医共体内调剂使用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治疗性中药制剂按乙类药品进行管理,首先自付比例为5%。

      积极推进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

      为了引导患者使用中医药治疗,扩大中医药服务惠及范围,我市不断深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依据中医医疗服务特点,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对源于古代经典、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

      为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我市积极推进中成药和中药饮片集中带量采购,组织医疗机构参与山东省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中药饮片省际联盟采购报量工作,做好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实施。

      发挥中医药慢性病管理优势,我市大力支持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对符合规定的中医药线上诊疗、处方流转等提供医保结算服务,推动医疗机构、服务平台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便捷度,方便人民群众。此外,在过去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总结推广中医药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推进慢病专区建设,促进“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创新发展。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杨文洁 审核 王天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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