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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山警方恢复户籍窗口业务办理

      10月27日,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发布关于恢复户籍窗口业务办理的通告,明确自10月27日起,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恢复户籍窗口业务办理。

      通告指出,为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自10月27日起,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恢复户籍窗口业务办理。市民在现场办理时,请规范佩戴口罩,按照窗口工作人员引导,测量体温、登记身份、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扫描场所码,保持安全距离,有序等候,即办即走,避免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无健康通行码绿码等人员,请勿进入各业务办理场所。同时,能够通过“山东微警务”“泰安警方”“泰山e警”等警务平台办理的业务,建议市民尽量通过网上办理。此外,对已开通的“全省通办”(山东籍居民)的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新生儿落户业务与“跨省通办”的异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户籍类证明出具业务,市民可选择就近户籍窗口办理。另外,因疫情暂时无法回泰人员,可以延期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丢失补领、户口迁移等非紧急业务,延期办理的业务不受证件有效期影响。

      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户籍窗口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便民利民措施,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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