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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山区关于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处罚通报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近日,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单位进行处罚,现予以通报:

    1、2022年7月15日,财源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世嘉酒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2022年7月15日,岱庙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五马农贸市场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2022年7月15日,南关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鸿星尔克中百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2022年7月15日,邱家店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泰安市泰山区亿客隆百货超市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2022年7月18日,省庄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宋军纹绣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6、2022年7月20日,三里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瑞友酒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7、2022年7月22日,迎胜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泰山区百乐门休闲中心擂鼓石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8、2022年7月22日,徐家楼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王老三火锅烧烤(啤酒厂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9、2022年7月22日,站前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盛合宾馆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10、2022年7月23日,上高派出所对辖区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潇宁奶茶店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进店顾客未扫场所码,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已对违法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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